各二级学院:
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,加强教学质量监控,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,确保教学质量,根据《江西工程学院教学检查制度(修订)》(校政教[2020]53号)文件规定,教务处将于9月5日-9月6日全面开展期初教学检查。请各教学院(部)安排好期初教学工作,并做好迎接校检准备,现将本次教学工作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
(一)学院期初教学工作准备情况:含教学计划与人培的一致性、所有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安排情况(含外聘教师)、教研室工作计划等。
(二)上学期期末试卷(提供试卷目录清单)、教师教学材料归档情况。
(三)教师的备课情况及教材、授课计划、教案、课表、课件、任务书等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。
(五)检查上学期青年导师制工作执行情况及本学期青年导师计划。
(六)上学期实践教学材料归档情况及本学院实践教学安排情况。
二、检查组织
(一)学校成立期初教学检查组,分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,教务处处长和质量与评估处处长为副组长。
(二)二级学院自查与校级检查相结合,各二级学院要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,成立以院长(主任)为组长,教学副院长(副主任)为副组长的期初教学检查小组,按要求进行全面、认真、细致的检查,确保检查按时按质完成。
(三)学校检查组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,对检查中发现构成教学事故的情况,将按《江西工程学院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处理办法(修订)》(江工政教字〔2020〕102号)文件进行处理,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依据。
三、检查形式
检查组将到二级学院现场检查,各二级学院按要求集中准备好被检材料,并准备一份本学期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花名册,检查教师个人教学材料时将按花名册随机抽查,检查完现场提交反馈清单。
四、材料上报
各二级学院将自查材料纸质稿在9月4日12:00前交教务处503办公室;电子稿发邮箱jgjwc1230@126.com。
附件:2023-2024学年第2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时间安排.docx
江西工程学院教务处
2024年8月30日